中國心理賠償金
2018年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
自然人中國心理賠償金 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中國心理賠償金 ;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guī)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十一條
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后果的發(fā)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或者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精神損害賠償,是隨著《民法總則》的公布實施而在中國建立的一項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國公民權益的拓展。
精神損害賠償是因侵犯人格權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權可能產生兩種結果,一是物質上的損害,如受害人進行治療的費用,一是精神上的損害,如受害人心理創(chuàng)傷和精神痛苦。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時,受害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既指對物質損害的賠償,也包括對精神損害的補償。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予以賠償不能彌補受害人名譽,榮譽等損失時,還需要用停止侵害、消除影響來解決。
精神損害賠償的目的在于以物質形式彌補和減輕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心靈的創(chuàng)傷,慰籍受害人的感情世界,對侵權人予以制裁。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范圍只限于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人格權種類,不能任意擴大。
基本原則
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上,由于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沒有規(guī)定明確的賠償標準、最高和最低限額。因此,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是審判實踐遇到的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
精神損害不同于財產損害,無法適用等價賠償的原則來衡量。因此,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應在堅持一定原則的基礎上,依照具體的案件情況,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平衡各方利益,使其賠償數額適當合理。
補償限制原則
由于精神損害是一種無形損害,很難用物質尺度來衡量,依據一般的侵權損害賠償原則難以正確處理,賠償數額的確定只能是一種補償性的,而不是等價性的,只能是適當補償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親屬所受到的精神損害,通過對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親屬的經濟補償,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親屬感情上的痛苦得到減輕或消除,從而起到撫慰作用。
公平合理原則
公平合理原則就是平衡原則,這是處理民事案件普遍適用的原則。具體要求是:既要考慮金錢賠償的民事制裁作用,讓侵權人得到懲戒,又要從實際出發(fā),給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親屬以適當的賠償金,以彌補其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
自由裁量原則
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權,是法律賦予法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賠償數額靈活確定的權力。在審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涉及精神損害賠償時,法官應依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以及審判實踐經驗,結合具體的案情,確定一個適當的賠償數額。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精神損害賠償金,2018年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賠償的性質相同嗎?有什么依據呢?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賠償的性質是不同的,其中死亡賠償金又被稱作死亡補償費,死者在生前能夠掙到很多的錢,能夠供養(yǎng)自己的家庭,其死后就需要獲得一些補償,這樣家人才有能力渡過難關。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死亡賠償金是一種財產補償,而精神損害賠償也被稱作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沒有定額的,主要看雙方的協(xié)商以及損害程度的嚴重性。
法院在審理的時候是會將死亡賠償與精神損害賠償進行明確的分割的,不會混在一起。一個人在生前肯定能夠創(chuàng)造出很多的價值,比如中國心理賠償金 他是一個貨車司機,出一趟車就能掙幾千塊錢,是家中的頂梁柱。死者生前擁有妻子和孩子,其掙的錢也是供養(yǎng)所有人花銷的。在死亡之后,即使孩子的生活也是沒有經濟來源的,獲得經濟上的補償是理所應當的。而丈夫的去世可能會對妻子造成一定程度的打擊,或者社會影響比較大,所以法院就會判決肇事者進行一定經濟上的撫慰,這就是中國心理賠償金 我們所說的精神損害賠償。
有些法院可能將兩種賠償金額混為一談,沒有將受害者家屬的全部訴求都聽進去,讓賠償的數額大量的降低。這樣就沒有全面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能會在社會上起到不好的警示作用,讓人認為損害一條人命是不會賠很多錢的。所以現在法官在審判的時候也會很好的區(qū)分,根本不會讓這種糊涂賬再次發(fā)生。也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夠尊重生命,比如說在喝完酒之后就不能開車中國心理賠償金 了,一定要對自己及中國心理賠償金 他人負責任。
不管賠多少錢,死者的生命也是沒有辦法被挽救過來的,親人是非常傷心的。如果死者還活著,肯定能夠創(chuàng)造出更多的財富。
《國家賠償法》的賠償范圍與賠償標準方面的缺陷有哪些?我國現行《國家賠償法》中國心理賠償金 的賠償范圍僅規(guī)定賠償相對人的財產權和部分人身權, 不賠償其它權利, 只賠直接損失, 不賠償間接損失, 只賠償物質損失, 不賠償精神損失, 由此可以看
我國現行《國家賠償法》的賠償范圍僅規(guī)定賠償相對人的財產權和部分人身權, 不賠償其它權利, 只賠直接損失, 不賠償間接損失, 只賠償物質損失, 不賠償精神損失, 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國家賠償制度的缺陷。
從現行《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來看, 設定我國國家賠償范圍的標準, 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行為標準, 即國家機關的哪些行為要負賠償責任; 二是損害標準, 即對違法行為造成的哪些損害給予賠償。根據損害標準,在國家賠償范圍上確立的是有限賠償原則。即對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給相對方造成的損害, 國家并不都給予賠償, 而是只針對部分權益、部分損失予以賠償。賠償范圍較為狹窄,具體表現為:
(一) 只對財產權、部分人身權的損害給予賠償, 其它權利受到侵害的, 則不予賠償。一般來說, 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具體說來, 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權、生命健康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 只對受到侵害的人身自由權和生命健康權給予賠償, 對其它人身權的侵害, 則不予賠償。另外, 對于政治權、受教育權、平等權、就業(yè)權等公民基本的權利受到侵害的, 國家則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 只賠償直接損失, 不賠償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指現有利益的減少, 間接損失是指可得利益的喪失。國家賠償從民事賠償發(fā)展而來, 民事賠償對物質損害不以直接損失為限, 也包括間接損失, 但國家賠償與民事賠償不同, 不包括間接損失。
(三) 只賠償財產損失, 不賠償精神損失。對公民而言, 無論是人身權還是財產權受到違法職務行為的侵害, 勢必會造成精神上的痛苦。然而我國在《國家賠償法》立法之初由于對于適用精神損害賠償金在立法上及司法上認識與準備均不足,《國家賠償法》無論從“賠償范圍”還是“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都沒有對精神損害作出可給予金錢賠償的法律規(guī)定。只在該法第30 條規(guī)定:“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本法第三條第(一) (二) 項、第十五條第(一)(二) (三) 項情形之一, 并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 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 為受害人消除影響, 恢復名譽, 賠禮道歉?!边@樣的非財產性的救濟措施, 已經越來越顯現出它的不足, 可以說是立法上的一大缺陷。
另外中國心理賠償金 ,我們還可通過下列一典型案件來凸現我國現行《國家賠償法》的缺陷與不足。2001年中國心理賠償金 ,麻某訴某縣公安局行政處罰違法的精神損害國家賠償即“處女嫖娼”案可謂是轟動全國,名噪一時。該案也引起了整個法學界的深思與反省。案情如下:2000年5月8日晚,某鄉(xiāng)派出所干警王某與胡某將一家美容美發(fā)店的19歲少女麻某帶回派出所輪流單獨訊問要求麻某承認與某男有過不正當性行為。麻某不承認,遭到王、胡的威脅、恫嚇、毆打并被銬在籃球桿上。麻某被非法訊問了23小時后,5月9日,該縣公安局出具了一份《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該裁決書以“嫖娼”為由,決定對麻某拘留15天。后麻某做了處女檢查,證明自己是處女。6月9日,市公安局法制處處長帶麻某再次做了處檢,證明麻某仍是處女之身后,市公安局撤銷了縣公安局的錯誤裁決。此后麻某將縣公安局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500萬元。法院一審判決,麻某賠誤工損失74.66元。麻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判決,維持原判,麻某50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未或支持。該案為典型的國家侵權行為,某縣公安局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對麻某進行訊問、逼供并給予行政處罰,其行為被市公安局確認違法。該違法行為不僅侵犯了麻某的人身自由權和名譽權,更給麻某造成了極大的幾乎讓其無法承受的精神痛苦。任何人都不能忽視這種精神傷害。然而,該國家侵權行為雖然符合國家賠償責任構成要件,但由于我國不承認國家賠償中有精神損害賠償,因此,法院只判決縣公安局承擔區(qū)區(qū)74.66元的誤工費。15天的自由就價值74.66元?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在此顯得多么蒼白無力?。∵@不僅僅是麻某個人的悲哀,更是中國立法者的悲哀!
我認為,國家侵權與個人侵權只是侵權主體的不同,本質上并沒有任何區(qū)別。不能認為公民侵權應承擔責任,而國家侵權就可以免除責任。這就造成了法律面前的不平等,等于承認了國家工作人員的特權之存在,這就有悖法理。況且,國家侵權行為給公民造成的精神損害比自然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精神損害更嚴重,尤其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恣意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往往會給公民帶來終身的精神痛苦與心理負擔!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撫慰金賠償標準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中國心理賠償金 ;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jié)中國心理賠償金 ;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來確定中國心理賠償金 ,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案件精神撫慰金需根據傷殘等級來確定賠償金,10級傷殘建議主張5000元至10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每增加一級傷殘增加5000元至10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法律依據中國心理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jié);(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撫慰金如何計算賠償法律分析:由于各受訴法院的經濟發(fā)展狀況不平衡中國心理賠償金 ,各地區(qū)法院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差別也很大中國心理賠償金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撫慰金的計算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中國心理賠償金 ,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guī)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第十一條 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后果的發(fā)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或者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