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具體標準如下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 1、農村草房補償1900元/平米; 2、磚瓦房補償2400元/平米; 3、磚砼結構房屋補償2800元/平米; 4、二層及及以上樓房補償3300元/平米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另外房屋附屬物等給予等價的補償。異地安置每戶給予2萬元的補償。 宅基地補償 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費、地上附屬物以及青苗費。土地補償和安置費將最多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附屬物給予等價補償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青苗費按照農作物種類來定價。對于耕地征用,補償種類如上。土地補償費用為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到10倍。
農村拆遷房屋補償標準根據當地政策和房屋具體情況而定。
農村房屋的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房屋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根據國家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具體拆遷項目的宅基地區(qū)位補償價由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在規(guī)定范圍內評估確定。農村有磚混結構、磚木結構、土木結構等不同結構的房屋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而且每家房屋的新舊程度、裝飾裝修等情況也不同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這些因素都會影響房屋補償款的定價。以湖南株洲為例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磚混結構房屋最高可補償1080元/平方米,土木結構房屋最高可補750元/平方米。在農村,很多家庭都會在院子里栽種一些樹木,不同種類的樹,不同規(guī)格的樹,在補償上都是有差異的,果樹的補償是高于一般樹木的。
農村房屋拆遷的補償規(guī)定拆建單位依照規(guī)定標準向 被拆遷房屋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xié)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qū)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遷補償 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qū)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qū)位補償價× 宅基地面積 +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 房屋拆遷安置 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 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 因停產、停業(yè)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注: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農村拆遷補償規(guī)定是什么農村拆遷補償規(guī)定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維護公共利益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第三條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qū)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第五條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jiān)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第六條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監(jiān)督。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國土資源、發(fā)展改革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工作的指導。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監(jiān)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jiān)察。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政策◆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標準分為農村集體和國有土地二類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
1.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依據我國土地法及土地法實施條例確定。可向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咨詢。
2.國有土地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的標準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參照當地國土部門公布的不同地類地價確定。
具體說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qū)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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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
◆農村房屋拆遷一般規(guī)定
補償安置依據: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地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房批準文件的記載為準。如記載與實際不符的,除已依法確認的違章建筑外,應以實際面積為準。
特別情況的處理:
1.1征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畢的,對新房予以補償,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征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參照建房批準文件內容補償,也可由拆遷當事人協(xié)商議定;
1.2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1.3違法并應無償拆除的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進行房屋及其附屬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補償。
1.4同一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被征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規(guī)定執(zhí)行,如當地規(guī)定按城市房屋拆遷規(guī)定執(zhí)行的,從其規(guī)定。
◆國家對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按以下國家標準確定:
(一)磚混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級每平方米380元,三級每平方米360元;
(二)磚木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級每平方米240元;
(三)磚土木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級每平方米180元;
(四)簡易結構一級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級每平方米30元。
各結構房屋折舊率按以下標準扣減:
(一)5年以內(含5年)房屋折舊率為0%;
(二)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舊率為5%;
(三)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舊率為10%。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存在的問題
2.1安置方式比較單一。我市各鎮(zhèn)拆遷安置方式主要以劃地自建為主,這種安置方式(一)有利于開展拆遷動員工作,自建房屋符合我市農村村民的傳統(tǒng)居住方式,樂于被村民接受;(二)有利于解決征地拆遷和項目建設的時間矛盾;(三)有利于緩解鎮(zhèn)村財政拆遷安置補償的資金壓力。但是,這種單一的安置方式,不能有效應對近年來拆遷過程中的新矛盾。在安置用地方面,劃地自建的安置方式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并且安置選址向城市規(guī)劃區(qū)、集鎮(zhèn)區(qū)靠攏。隨著近年來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城市規(guī)劃區(qū)、集鎮(zhèn)區(qū)土地的可利用空間逐年減少,無法滿足大規(guī)模拆遷安置的用地需求;在安置對象方面,劃地自建不再適用于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被拆遷戶,但在實際操作中,對戶口已外遷或已轉為城鎮(zhèn)戶口的被拆遷人仍以宅基地方式安置,無法滿足這部分拆遷戶的實際需求。
2.2安置政策不夠完善。我市城區(qū)范圍內居民房屋拆遷的補償費包括房屋的重置價和區(qū)位價,綜合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我市規(guī)劃區(qū)外各鄉(xiāng)鎮(zhèn)房屋拆遷的補償費只按重置價補償,綜合房屋的實際情況評估確定。各鎮(zhèn)現行的房屋補償政策未能體現農村宅基地的區(qū)位價值,尤其集鎮(zhèn)區(qū)域國有土地的區(qū)位價值。
2.3拆遷程序不夠規(guī)范。各鎮(zhèn)在房屋拆遷過程中,全市尚無統(tǒng)一的拆遷政策,缺乏公開透明的拆遷機制,存在操作任意、程序不規(guī)范的現象。在鄉(xiāng)鎮(zhèn)房屋拆遷中,因拆遷量大,項目建設時間緊,大多在未取得項目批準文件、規(guī)劃許可證、用地批準書的情況下實施拆遷。這種方式,雖然保證了項目建設需要,但是缺乏法律依據,面對法律意識較強的村民維權行為時,容易陷入被動狀態(tài)。
2.4安置用地大量占用耕地。各鄉(xiāng)鎮(zhèn)現行安置方式以劃地自建為主,安置用地不僅大量占用耕地,也擠占建設預留用地空間。全市歷年來共安置拆遷農戶24799戶,占用土地面積約15999畝,占用耕地面積約14143畝。東南開發(fā)區(qū)規(guī)劃區(qū)域內古里片區(qū)建設預留用地面積約為1.2萬畝,古里片區(qū)共安置拆遷農戶2224戶,安置用地約為1822畝,占總量的15%,而虞山鎮(zhèn)金山苑定銷房安置小區(qū)規(guī)劃面積475畝,設計戶數1629戶,戶均占地面積0.29畝/戶,古里片區(qū)若參照上述方式安置的話,可節(jié)約用地約1170畝。由此可見,安置用地大量占用耕地,不利于有效集約利用土地,保護耕地資源;占用建設預留用地,在一定程度上擠壓了工業(yè)和其他用地的發(fā)展用地,不利于土地資源的后續(xù)利用。
2.5部分安置用地手續(xù)不完善。各鎮(zhèn)在農村房屋拆遷安置過程中,由于拆遷量大,時間緊,部分安置用地手續(xù)不完善,拆遷農戶的合法權益未受到保護。存在的問題主要為:因各鎮(zhèn)建設預留用地主要安排給工業(yè)及其他項目建設,部分安置點選址暫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需要調整;原地塊復耕復墾后產生的用地指標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及工業(yè)項目建設,導致安置地塊未能及時落實農用地轉用計劃。全市共安置拆遷農戶24799戶,安置總用地面積約15999畝,目前,已辦理用地審批約19608戶、面積約12650畝;未辦理用地手續(xù)的拆遷農戶5191戶、面積約3349畝,其中:需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約932戶、面積約596畝;需落實農用地轉用計劃的約3415戶、面積約2185畝。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規(guī)定農村房屋補償方式有:
(一)貨幣補償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通過專業(yè)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補償金額對被征收房屋進行補償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
(二)產權調換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以異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
(三)結合型補償,由被拆遷人自行選擇拆遷補償方式或者二者結合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qū)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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