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的行為。
【法律分析】
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的情況如下:認定為肇事逃逸的情況如下:1.明知發(fā)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y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yī)院的;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y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yī)院的;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fā)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肇事逃逸后的處罰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肇事逃逸但未構成犯罪的,處以行政處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另外一種是構成肇事逃逸罪的 將被處以刑事處罰,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guī)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二)“深度調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為目的,對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深層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關因素開展延伸調查,分析查找安全隱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從源頭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的活動。(三)“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是指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當事人之日起三日內,當事人未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重新檢驗、鑒定,鑒定機構出具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的。(四)“外國人”,是指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五)本規(guī)定所稱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jié)假日。(六)本規(guī)定所稱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在內。(七)“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八)“設區(qū)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指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九)“設區(qū)的市公安機關”,是指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同時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那么一般交通肇事逃逸該怎么處罰呢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隨著交通運輸業(yè)的迅速發(fā)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趨勢,嚴重擾亂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據法律規(guī)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嚴懲,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輕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怎樣處罰
一,逃逸,一般會事故的全部責任。
第九十二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二,會罰款、拘留。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自首會考慮從輕處罰的。
以下情況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fā)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y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yī)院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y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yī)院的;
(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fā)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對有以上肇事后逃逸行為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夠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并如實交待犯罪事實,且等待接受處理的,根據中國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仍然可以認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交通肇事逃逸責任認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y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對于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解釋》第4條規(guī)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擴展知識
交通肇事逃逸罪最高能判多少年?
【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殺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小交通事故逃逸交警會怎么處理?
【答】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
(3)對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逃逸處理期限交警應該在多少天之內?
【答】 交通肇事逃逸情況不同時限也不同,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主要的涉及時限的條款有: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2019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行為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指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肇事逃逸的構成條件主要有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了交通事故,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了交通事故的發(fā)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2)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實踐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人是因為別的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親友及別的圍觀群眾的毆打而逃跑,這些人往往在逃離現場后,很快通過報告領導或報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處理。(3)客觀上實施了逃離事故現場,不向相關機構報案的行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guī)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二)“深度調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為目的,對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深層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關因素開展延伸調查,分析查找安全隱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從源頭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的活動。(三)“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是指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當事人之日起三日內,當事人未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重新檢驗、鑒定,鑒定機構出具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的。(四)“外國人”,是指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五)本規(guī)定所稱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jié)假日。(六)本規(guī)定所稱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在內。(七)“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八)“設區(qū)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指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九)“設區(qū)的市公安機關”,是指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
什么叫車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指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的是機動車駕駛員在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同時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認定1.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70號)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發(fā)生后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肇事逃逸的構成條件主要包括:
1.肇事者知道他造成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了一起交通事故。
即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造成什么叫駕車肇事逃逸 了交通事故,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識因素。如果行為人在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情況下離開現場,不能認定為“交通事故后逃逸”。需要強調的是,這里的“明知”是指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如果行為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造成了交通事故,而假裝不知道,仍應認定為“交通事故后逃逸”。
2.主觀上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
逃避法律追究;實踐中,施暴者逃跑的目的多為“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人是出于其他目的逃跑,比如害怕被受害者親友及其他圍觀者毆打。這些人逃離現場后,往往很快通過向領導匯報或報警接受法律處理。顯然,這些人的主觀惡性要小得多。所以在認定的時候就要加以區(qū)分,這樣才能保證法律的準確適用,才能保證不出現冤假錯案。
3.客觀上實施了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行為。
這里有爭議。有的人認為只限于逃離“事故現場”,但在實踐中,大多不局限于“事故現場”,而是與“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行為一并考慮。總之要看具體情況。
二、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
近日,天津交管局出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定性標準。“事故當事人認為無責任而離開現場,報案后未盡到現場等待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八種情形,將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者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無責任,駕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涉嫌醉駕、無證駕駛,報案后未盡到現場等待處理義務,離開事故現場后棄車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至醫(yī)院,但未報案,無故離開醫(yī)院;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至醫(yī)院,但給傷者或其家屬留下虛假姓名、地址、聯系方式后離開醫(yī)院;
6.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調查期間逃逸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不承認發(fā)生了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當知道發(fā)生了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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