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標準:
一、保險車輛方負全部事故責任的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100%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
二、保險車輛方負主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70%;
三、保險車輛方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50%;
四、保險車輛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30%。
賠償金額計算方法:
一、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負的賠償金額高于每座賠償限額時,賠款=每座賠償限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1-絕對免賠率)。
二、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負的賠償金額等于或低于每座賠償限額時,賠款=應負賠償金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1-絕對免賠率)。
【拓展資料】
車上人員責任險,即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保險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合同進行賠償。
它主要功能是賠償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內人員的傷亡的保險。
車上人員責任險的分類:
一、單買司機座位險。
二、司機座位險和乘客座位一起購買(副駕駛座也算乘客座位),每個座位最低保障額度是1萬。
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必須指明投保座位數(shù)。發(fā)生事故后,保險公司僅承擔投保座位數(shù)以內的責任。如果只買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了司機座位險,無論車上幾人受傷,保險公司只賠償一個人的損失。所以,車主們按車上座位數(shù)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家人和朋友也多一份保障。
車上人員責任險的免責情況:
一、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或者允許的駕駛人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
二、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事故發(fā)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離開事故現(xiàn)場;
(二)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
(三)無駕駛證,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吊銷、注銷期間;
(四)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機動車;
(五)實習期間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載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或牽引掛車的機動車;
(六)駕駛出租機動車或營業(yè)性機動車無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許可證書或其他必備證書;
(七)學習駕駛時無合法教練員隨車指導;
(八)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
請問車上人員責任險賠多少車上人員責任險理賠金額與投保保額、免賠率等有關:
1、應賠付金額高于賠償限額:每座賠償額度=每座賠償限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1-絕對免賠率)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
2、應賠付金額低于賠償限額:每座賠償額度=應負賠償金額×(1-事故責任免賠率)×(1-絕對免賠率)。
另外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車上人員責任險分為司機座位險和乘客座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保險公司理賠和投保對象和人數(shù)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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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人員受傷最高賠付法律分析:《交強險條例》中規(guī)定,每次保險事故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的最高賠償金額為12.2萬元人民幣。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法律依據(j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chǎn)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的,一旦被查,可處投保最低責任限額的保險費2倍的罰款。通俗來講就是違章被抓要懲罰。
車上人員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算是車輛商業(yè)險的主要險種,它主要功能是賠償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內人員的傷亡的保險。
保險簡介
車上人員責任險是車輛商業(yè)險的主要險種,它主要功能是賠償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內人員的傷亡的保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即車上座位險,是即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保險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合同進行賠償。
理賠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投保了本保險的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車上人員遭受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給予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下列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因違章搭乘造成的人身傷亡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
(二)由于駕駛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人身傷亡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
(三)本車上的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毆斗、自殺、犯罪行為所致的人身傷亡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
(四)乘客在車下時所受的人身傷亡車上人員責任險賠付最高 ;
(五)其它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三條 賠償限額
車上人員每人的最高賠償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投保座位數(shù)以保險車輛的核定載客數(shù)為限。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車上人員人身傷亡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計算賠償,但每人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本保險每座賠償限額,最高賠償人數(shù)以投保座位數(shù)為限;
(二)每次賠償均實行免賠率,免賠率及辦法與第三者責任險相同。
保險簡介 理賠條款 @2019